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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关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的巡查中发现,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发布并代理销售房源的现象,责令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立即开展自查,撤销销售现场、网站、微信、QQ等渠道有关房源信息并停止销售。
近日,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责令停止违规行为的通告》。相关部门在房地产市场的巡查中发现,个别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发布并代理金煌时代雅园房源的现象,责令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立即开展自查,撤销销售现场、网站、微信、QQ等渠道有关金煌时代雅园的房源信息并停止销售。
金煌时代雅园位于澄海区玉潭路东侧,范围东至区间路合华怡景园,西至玉潭路,南至澄海区人民法院,北至龙田社区集体用地。用地面积1755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507平方米,共建8栋建筑物,其中16层商住楼3栋、17层商住楼3栋、25层商住楼1栋、26层商住楼1栋。项目由汕头市金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工程建设,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文件。
商品房开发项目未经职能部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进行销售和代理销售的,均属违规行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时、广大购房者购房时应注意查看相关资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违规发布房源并销售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汕头市房地产经纪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之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将进行警告,罚款,执行处罚标准如下:(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属初次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能如实反映情况并主动改正的,处以警告,不予罚款;(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售销售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2.3万元;(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3~2.7万元。(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7~3万元。
接下来,澄海区房产管理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仍未落实整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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