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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锦峰地产 有限公司申请海湾公园 “柏嘉半岛”二期高层住宅区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2〕177号
近期,广东锦峰地产 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位于海湾公园 “柏嘉半岛”二期高层住宅区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局公示大厅与项目建设现场公示如下:
一、项目产权依据及用地条件(含部分低层住宅区)
《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2012〕字第10700213——10700220),项目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面积201341.3平方米,容积率3.5。
《建设用地许可证》(〔2010〕汕规地字第058、059、060、061、062、063、064、065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实用地面积201341.3平方米,计容用地面积242040.4平方米,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751662平方米。
二、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各项规划指标
建设规模:高层区拟建20幢36-49层超高层住宅、 3层幼儿园1处,综合会所一处,另加二层地下室。二期总建筑面积为1009011.055平方米,其中:①地上可建建筑面积751661.965平方米,含已审批低层住宅59219.91平方米,高层住宅663739.89平方米,幼儿园4143.53平方米,商铺18778平方米,会所3919.51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592.1平方米(含居委会400平方米,社区服务 52.7平方米,社区活动 54.4平方米,卫生站8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含业委会)800平方米,商务服务 142.43平方米,安防 68平方米,消控68平方米,开关房30.87平方米,公厕212.43平方米,垃圾收集站35.71平方米;②地下车库237303.68平方米(其中低层住宅区58849.68平方米,高层住宅区178454平方米),会所地下建筑面积5662.31平方米,公共架空活动层12588.23平方米
建筑密度25%;
容积率3.5;
绿地率31%;
建筑高度:36-49层建筑总高度122.05-182.0米,首层住宅层高3.5米,首层架空层高5.8米,首层商铺层高4.8米,标准层层高3.1-3.6米;幼儿园建筑总高度12.3米;综合会所建筑总高度17.3米;商铺建筑总高度9米。
建筑退让:高层住宅与商铺东退道路红线6米。高层住宅西退小区路6米;高层住宅主朝向间距58米以上,山墙间距13米以上;幼儿园北退小区路2米,高层住宅1-4栋北退一期高层建筑60米以上;1、3栋退别墅36.5米,1栋退幼儿园36.8米;2栋退幼儿园34.74米。
(附总平面规划分区图)。
三、 提示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6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公示大厅查询。
特此公告。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 大厦4楼
监察室 电话:88787912
建工科联系人:赵同志 电话:88787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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